根据菲莎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的一项最新研究,基于加拿大联邦政府修改的贫困定义,一些年收入超过60,000加元加拿大家庭现在也被认为是贫困家庭。特鲁多政府在2018年制定第一个官方贫困线标准时,使用了一个现有的但存在根本缺陷的低收入指标,即市场篮子指标(MBM)进行计算。联邦政府这个官方贫困线标准极大程度地将贫困的定义从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如食物,衣服和住所)扩展到了对“社会融合”(social inclusion)的模糊定义。“市场篮子指标”MBM是计算出一个人或家庭为获得适度或基本生活水平所需的一篮子商品和服务所需的最低收入。菲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克里斯托弗·萨洛(Christopher Sarlo)表示:“加拿大真正的贫穷是饥饿、痛苦和严重的住房不足。”但是,联邦政府任意改变了一个四口之家的基本住房需求的定义,从两居室和三居室单元的组合更改为全加拿大所有城市都需要三居室单元。仅此一项住房成本部分就使贫困线的提高了35%,这不是因为生活在贫困线或贫困线附近的每个人突然必须多付35%的租金,而是因为政府改变了计算贫困线租金部分的方式贫困线。同样,首次将手机作为基本必需品增加到MBM类别(称为“其他成本”),使贫困线最多增加了12%。菲莎研究所报告指出,按照联邦政府MBM的贫困定义,勾画了一条高于基本需求水平的贫困线,以致包括一些年收入超过60,000加元的家庭也被视为贫困家庭,相当于30多万人民币。菲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克里斯托弗·萨洛(Christopher Sarlo)表示:“加拿大真正的贫穷是饥饿、痛苦和严重的住房不足。”“但是,联邦政府现在将收入接近中产阶级的个人和家庭融入贫困线,这无助于消除加拿大的严重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