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杀害13岁华裔少女的难民杀人凶手易卜拉欣·阿里(Ibrahim Ali)在被定罪后,还妄图以拖延理由脱罪,结果被法官驳回了。
4月11日,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驳回了一项驳回对易卜拉欣·阿里谋杀一名少女脱罪的申请,因为他的律师称,易卜拉欣·阿里在审判过程中无理拖延。
在辩护律师凯文·麦卡洛(Kevin McCullough)就可能让阿里获释的事件做出最后辩驳后不久,法官兰斯·伯纳德(Lance Bernard)做出了裁决。
陪审团于 12 月 8 日判定阿里犯有一级谋杀罪,判定谋杀一名13岁华裔女孩。
随后,辩护律师麦卡洛提交了所谓的申请,理由是他的当事人被指控和审判结束之间相隔太长时间,加拿大最高法院将这一期限规定为 30 个月。
他说,他的当事人已被拘留 63 个月,是规定上限的两倍多。
不过,检控官 Daniel Porte 将延误主要归咎于辩方和“离散的特殊事件”,包括 COVID-19 大流行。
他表示,如果剔除这些事件,只需大约25个月即可完成审判,这在高等法院的门槛之内。
最后,法官拒绝推翻易卜拉欣·阿里谋杀罪的请求。
换言之,以难民身份来到加拿大才几个月就犯下滔天罪行的易卜拉欣·阿里必须要服加拿大极刑:无期徒刑,至少25年不得提出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