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无端杀人案凶手因精神分裂被判无罪,10年前杀人的李伟光早已获释…
2018-11-06 22:19:09
来源:加国君作者: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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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君报道)2015年,多伦多市中心地下通道发生一宗无端杀人案,43岁比塞萨(Rohinie Bisesa)在药房内随机将一名陌生人捅死,今天,法官最后裁定疑犯属于精神分裂,无需负上刑事责任。而刚好10年前,2008年加拿大发生一宗骇人听闻的灰狗巴士砍首案,凶手李伟光也是因为精神病被判无罪,现在李伟光已经重获自由,并且已经改名换姓。



事件发生于2015年12月11日下午3点前,多伦多市区地下通道(PATH)的Shoppers Drug Mart商场内,28岁的受害人Rosemarie Junor是一名超声波(B超)技师,工作休息期间进入药店时,被当年40岁的疑凶比塞萨尔刺中胸部,数天后不幸身亡。


受害者当时刚刚结婚4个月。


警方调查后表示,两名女性彼此并不认识,属于无缘无故的随机袭击案。



警方最初起诉比塞萨尔二级谋杀罪,但后来发现疑凶此前携带刀具进入药房,袭击可能是有预谋,于是将指控改为一级谋杀。  


疑犯比塞萨尔约克大学商科硕士毕业,之后一直称因为精神病无法出庭而将案件一再押后。


上周五该案开审,两名医生作出相同结论,称被告比塞萨患有严重的幻觉和妄想。


今天(11月6日),法官John McMahon裁定,比塞萨行凶时患有精神分裂症,无需负刑事责任。


加拿大历史上,最恐怖的精神病杀人案要数“灰狗”巴士李伟光杀人案。



李伟光1968年生于中国丹东,本科就读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之后在北京工作,2001年移民加拿大,2005年入籍加拿大,当时英文名叫Vince Li。



2008年7月30日晚,在曼省境开往温尼伯的一辆灰狗巴士,李伟光忽然杀死坐在身旁睡着的22岁乘客麦克林(Tim McLean)。



最恐怖的是李伟光当场割下死者的头,将他开膛破肚,掏出内脏,把他的鼻子、舌头和一只耳朵放进自己口袋,并吃了麦克林的部分尸块,而且还“舔了手上的血”,还拿着断头辱骂警方和围观民众。



2009年,经精神鉴定的专家小组得出结论,由于被告在杀人时正患有严重的精神失常(majormentalillness),因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2016年2月25日,曼尼托巴省刑事审议局批准李伟光独自居住,2017年2月,李伟光完全获得释放,现已改名叫Will B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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